你的位置:首页 > 债务资讯 > 讨债新闻

宁波追债公司探讨债务纠纷要提供什么证据

2023/12/7 20:50:01      点击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”的规定,债务人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,否则债务人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,将承担败诉的后果。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:


1、提供能够证明债权、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、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。没有书证的,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、地点、金额,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。


2、有担保人的,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工作单位和住址;担保人是法人的,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、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。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。


3、有抵押物的,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、数量、价款数额、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。


4、提供债权人侵权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。


5、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,如列夫妻另一方为共同被告,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;股东出资不到位、抽逃出资、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。